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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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还是偷情 关键是看证据
陈郁 钱科萍

  本报讯  老乡说他当时在一起偷东西,小姨子却说当时他们在偷情,案情一时扑朔迷离。昨天,狂偷移动基站电缆线的陈某与其贵州老乡被嵊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今年6月5日深夜,陈某和老乡杨某、胡某等人开车来到三界镇西杜村的一座移动公司基站,剪断电缆线,将电缆线及变压器等装入汽车后备厢运走。当时接到报修电话前来维修的移动公司员工看到了陈某等人离去的背影。
  6月6日晚,陈某被嵊州市警方抓获归案。杨某、胡某亦先后落网,他们供认当时与陈某一起盗窃作案。陈某却坚称自己没有参与盗窃,还说当时自己正跟小姨子在偷情。陈某的小姨子刘某也出来作证,说6月5日晚他们在山上偷情,到后半夜才回家。
  同一时段,陈某究竟在偷情还是盗窃?检察院认真核实了证据,认为小姨子的证言可信度不及同案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虽然没有陈某的口供,但其他证据足以证实陈某涉嫌盗窃。(陈郁 钱科萍)